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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
  发布时间:2025-10-13 11:17:39 打印 字号: | |

连城县人民法院

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


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,现将对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7天: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8日止。


1、案号:(2025)闽0825执1293号

申请执行人:87MM股份公司(87MM Co.,Ltd)

被执行人:连城县兰析优百货商行、马慧敏

案外人领款人: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

拟发放金额:5000元

公示原因:因申请执行人87MM股份公司(87MM Co.,Ltd)在国内未开设银行账户,委托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代为收取执行款项

联系人:傅法官

监督电话:0597-8915310


2、案号:(2025)闽0825执1369号

申请执行人:朴旼注(PARK,MINJU)

被执行人:危启昌

案外人领款人:江苏网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守强

拟发放金额:8000元

公示原因:因申请执行人朴旼注(PARK,MINJU)在国内未开设银行账户,委托江苏网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守强代为收取执行款项

联系人:林法官

监督电话:0597-8915310


在公示期限内,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,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,由本院审查处理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,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。

特此公示


连城县人民法院   

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


 
责任编辑:连城法院